2015年07月07日 来源:中国工商报
近日,江苏省高邮市的陈先生与朋友聚会。席间,陈先生谈起了自己新买的外套是国际大品牌皮尔·卡丹,但是只花了400多元。朋友小闻拉着他的衣服看了看,又翻看了商标,觉得有点不对劲。小闻在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商广科工作,曾经买过一根皮尔·卡丹的皮带,对该品牌有点熟悉。出于职业习惯,他问起该衣服的购买地点。陈先生表示,衣服是在某大型超市一楼买的。
小闻有心了解具体情况,第二天就去了那家超市。刚到店门口,他就看到宣传画上标注有“皮尔·卡丹:新品上市”的内容。走进店内,小闻还发现,墙体装潢有Peiernidun文字及图形商标以及“法国皮尔·卡丹品牌服饰有限公司”字样,服装的吊牌上则标注有“品牌:皮尔·卡丹”“法国皮尔·卡丹品牌服饰有限公司/授权”“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”等字样以及Peiernidun文字及图形商标标识。
回到局里,小闻立即上网查看资料。他发现皮尔·卡丹的外文商标是PierreCardin,而非Peiernidun。随后,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立案调查。
资料显示,与Peiernidun相关的服装商标共有2个,一个是类似R形状的图形商标,另一个是Peiernidun文字商标,注册人为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某。此外,于某在香港注册成立了法国皮尔·卡丹品牌服饰有限公司。
了解到这些情况后,高邮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突查。在事实面前,于某承认,他通过一纸合同,把上述2件商标许可给法国皮尔·卡丹品牌服饰有限公司使用,然后法国皮尔·卡丹品牌服饰有限公司再授权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商标。经过如此左手倒右手的“戏法”,Peiernidun商标就成功地披上了洋装。除此之外,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在实际经营活动中,把Peiernidun的文字和图形2件独立的商标组合使用,使人误认为是一件注册商标,视觉效果上与原版皮尔·卡丹的文字及图形商标近似,易造成消费者误认。
经过调查,高邮市市场监管局认定:当事人于某的行为不仅涉嫌虚假宣传,而且构成商标侵权,损害了皮尔·卡丹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该局决定对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,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侵权商品和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。